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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虹口幼儿园入学细则

发布日期:2015-08-11 3816次

 一、招生年龄

1、小班:200691—2007831日出生的幼儿

2、托班:200791—2008831日出生的幼儿

二、报名条件

身体健康、智力正常,能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幼儿,有虹口常住户籍者均可报名(外区、外地、外籍属于登记报名)

三、报名办法

1、虹口户籍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,并随带户口簿、幼儿出生证、预防接种卡、独生子女证到辖区内(公办二级园)办理报名手续。可到自主招生幼儿园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。

2、外区户籍、持上海人事局颁发的引进人才《上海居住证》(有效期在1年以上年限)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,并随带该幼儿户口簿和暂住地户口簿、或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居住证明、幼儿出生证、预防接种卡、独生子女证到辖区内(公办二级园)办理报名登记手续。可到自主招生园所办理登记手续,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协调。

3、非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,并带好由公安部门颁发的《上海居住证》、住房证明(购房产权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)、幼儿出生证、独生子女证、预防接种卡、父母一方综合保险缴纳证明,可到辖区内(二级园)办理登记手续,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协调。

4、交报名费人民币贰元正。

转载自虹口教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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